关于高考报名给非我省户籍高一新生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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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报名条件5内容
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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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父母一方:提供在闽从业材料的父母一方须与考生同一户口本且能看出亲子关系,不能看出亲子关系或不在同一户口本的要提供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亲子关系(三选一)作为补充证明。
(二) 近三年:指应届考生高一入学当年即2024年9月份开始至高考结束年份2027年的6月份,期间不能中断。
(三)在闽从业经历的记录主要有下面3种,提供材料三选一即可。
社会保险:特指“养老保险”,登录相关公众号、网站,可下载打印缴费明细。方法①:微信关注“福建社保”公众号——“服务大厅”——“个人缴费信息”——输入缴费开始及结束日期——下载缴费明细;方法②: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缴费明细”,具体网址:
****:12333/ggfw/#/portal-module/index
纳税证明:零申报的个体户、零申报的小微企业、个人月工资达不到个税起征点但企业有将职工工资信息纳入“个人所得税”征缴系统的,都可到税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税务大厅)打印纳税记录,其中“个人所得税”记录也可以通过App下载,具体方法:“个人所得税”App——“纳税记录开具”——输入纳税起止年月——生成纳税记录。
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成立日期在应届考生高一入学当年即2024年9月份前,考生高中阶段3年经营状态要处在“存续”期间(处于“注销”状态的无效),报名时出具纸质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即可。
材料要求
服务窗口打印的必须盖有业务专用章,网上打印的材料必须带有二维码,否则不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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